康源生育保健有限公司“康源 CREATE HEALTH及圖”商標注冊撤銷案例分析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 發(fā)布時間:2024-04-09
康源生育保健有限公司“康源 CREATE HEALTH及圖”商標注冊撤銷案例分析
被申請人(原撤銷申請人):艾凡提斯健康系統(tǒng)/陽光地帶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人因第4402585號“康源 CREATE HEALTH及圖”商標(以下稱復審商標)撤銷一案,不服商標局商標撤三字[2018]第W001756號決定,于2018年02月09日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標評審規(guī)則》第六條的規(guī)定,組成合議組依法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商標局決定認為,申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向商標局提交復審商標在2013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5日間(以下稱指定期間)的使用證據(jù),復審商標予以撤銷。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人在指定期間內在中國經營、宣傳了復審商標的全部核定服務,進行了合法有效的商業(yè)使用。請求維持復審商標的注冊。
申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證據(jù)。
被申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復審商標由申請人于2004年12月7日申請注冊,于2008年9月28日核準使用在第41類安排和舉辦會議、娛樂、電影制作等服務上。2016年9月6日被申請人對復審商標在全部核定服務上的注冊提出撤銷三年未使用申請。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本案的焦點問題是在指定期間內,復審商標是否在其核定的第41類安排和舉辦會議、娛樂、電影制作等服務上進行了真實、有效的商業(yè)使用。
申請人在案并未提交復審商標的使用證據(jù),不能證明其在指定期間內在第41類全部服務上對復審商標進行了公開、真實、有效的商業(yè)使用。
依照修改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修改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復審商標予以撤銷。
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并在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
第4402585號“康源 CREATE HEALTH及圖”商標
申請/注冊號:4402585 商標申請日期:2004-12-07 國際分類:41類 教育娛樂
初審公告日期:2008-06-27 注冊公告日期:2008-09-28 專用權期限:2008-09-28至2018-09-27
申請人:康源生育保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