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銳美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圖形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chǎn)權(quán) | 發(fā)布時間:2023-05-17
廣州市銳美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圖形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申請人因第24033136號圖形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fù)審。
申請人復(fù)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第12492119號圖形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8008888號圖形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未構(gòu)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陸地車輛傳動馬達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申請商標為圖形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圖形在整體外觀、視覺效果等方面相近,并存于市場易使消費者混淆誤認商品來源,已構(gòu)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fù)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第24033136號圖形商標:
申請/注冊號:24033136 商標申請日期:2017-05-09 國際分類:12類 運輸工具
初審公告日期:- 注冊公告日期:- 專用權(quán)期限:-申請人:廣州市銳美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商品/服務(wù)項目:陸地車輛傳動齒輪(1202)、電動運載工具(1202)、無人駕駛汽車(自動駕駛汽車)(1202)、電動運載工具(1204)、陸地車輛傳動軸(1202)、電動運載工具(1205)、電動運載工具(1210)、陸地車輛用電動機(1202)、小汽車(1202)、電動運載工具(1201)、陸地車輛減速齒輪(1202)、陸地車輛變速箱(1202)、車軸(1202)、陸地車輛傳動馬達(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