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云為先科技有限公司第59949129號“分秒幀Mediatrack及圖”商標駁回復審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 發(fā)布時間:2023-04-07
北京云為先科技有限公司第59949129號“分秒幀Mediatrack及圖”商標駁回復審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59949129號“分秒幀Mediatrack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其指定使用的服務相符,不會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的內容等特點產生誤認。申請人在先已經注冊“MEDIATRACK”商標。綜上,請求準予申請商標注冊。
申請人在復審程序中提交了“媒體”百度百科、“MEDIATRACK”商標初審公告及注冊公告頁等證據。
經復審認為,申請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項目上,易使消費者對服務的內容等特點產生誤認,屬于《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識。鑒于申請商標屬于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識,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不能作為申請商標具有可注冊性的依據。其他商標的申請注冊情況非本案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當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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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并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第59949129號“分秒幀Mediatrack及圖”商標:申請/注冊號:59949129申請日期:2021-10-20國際分類:第38類-通訊服務商標申請人:北京云為先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