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購網(wǎng)電子商務(深圳)有限公司“COMTECH”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chǎn)權 | 發(fā)布時間:2025-03-07
庫購網(wǎng)電子商務(深圳)有限公司“COMTECH”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申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商評字[2016]第0000027352號《關于第16211672號“COMTECH”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作出(2016)京73行初字第2541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撤銷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被訴決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對該判決不服并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市高院),北京市高院于2018年2月6日作出(2017)京行終字第3680號行政判決書,撤銷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被訴決定,并責令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該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依法重新組成合議組進行了審理。
法院判決認為,根據(jù)查明的事實,商標局駁回時引證的第6313029號“CORTECH”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已被撤銷,不再構成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權利障礙。
經(jīng)審理查明:引證商標經(jīng)商標局于2017年9月5日做出的2017撤W016635號撤銷決定予以撤銷,撤銷公告刊登于第1582期《商標公告》。
根據(jù)法院判決,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經(jīng)重新審理認為,引證商標不再構成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權利障礙。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由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